三性三量通三境
意识称为第六识,作用最繁,此句即本识初颂开端语,性量境各分三种,释第一颂初句时己略及之。自具特质不待因缘,谓之性,有总有别,总性唯指法界本体,别性分门无限。本句所谓性,只就善恶门而言,中含三类。
一者善性
二者恶性
三者非善非恶性,佛典名无记性。
善恶二性,乃相对名词,分世间出世间二义,皆能随意识发生。约世间法,行为有益于自他身心者为善,有损于自他身心者为恶,此等相对说法未免争论纷起,如在礼教(甲)以为恶(乙)以为善,在学(丙)以为善,(丁)以为恶,同是一人大众初以为善,后乃以为恶,亦有初以为恶,后乃转感为善者,是以知世间善恶之批判,固无一定标准,乃随观点而异也,约出世间法,行为足以增广净业者属善,足以增长染业者属恶,所谓净染,以有无我见为断,界线分明,标准确定,自无争论可言。
无记性之名,我国语法等于[遗忘],但佛典不作此解,却另有三种应用;
(一)关于了别者:识之行相显著易于了别者,名[有记],前六识属之,行相隐微难于了别者,名[无记];七八两识属之,前六识与昏迷等心相应时,亦摄入此类。
(二)关于隶属者:在有记六识中,行相属善者曰善性。属不善者曰恶性,其不属善恶者本宜名中庸性(或简称中性),但佛典亦以无记性名之。
(三)关于论说者,在有记意识中,对事加以论说者,属有记类。不加论说者属无记类,佛对诸弟子有所授记属前类,对外道强问概不置答属后类。若三种应用之中,第一种含[莫辨]义,第二种含[莫属]
义。第三种含[莫论]义第六识所常用者属第二种。
我国古哲,对于人道,或主性善,或主性恶,或主善恶混杂,或主善恶未定,皆局于前六范围,尚未及七八两识,更谈不到本来佛性,
量之本义, 乃认识对境时自心之相当缘力,所谓三量,即现、比、非三类,此皆略见第一颂释,今惟释意识通于三量之故,意识虽多,要可分为四种。
(一)五俱意识:伴前五识俱起而为其[分别依],前五得此,对境 方能了别,此种意识与前五识密切相函,所缘相分与前五同一实性,故属现量。自性分别(真现量),随念分别(似现量)。
(二)独头意识:对五尘谢落余影加以思维,其推测前因后果无误者,曰比量(具称正比量),有误者曰非量(亦称似比量),此种意识遍行于散心凡夫中,故称散位独头意识,计度分别。
(三)定中意识:此亦独头意识摄,但定力坚固,能摆脱五尘余影,直缘五根,以与真实根性相函,故所起相分唯属现量,若具称之,则称定中独头意识。定力未深者多入似现量。
(四) 梦中意识: 此固散位独头意识也。梦中识力昧略,每轶出醒时条理之外。故别立一类。所感概属非量。但当识力偶尔明晰时,亦许与比量相应。唯入定行者瑞梦得与似现量相应,多属随念分别,综言之,五俱意识与定中意识,若无例外障碍,所感皆是现量。
若带病态或不健全时则入似现量。散位,独头,醒时,梦时,皆通比非二量。
境谓对境,内分三种:即性境、带质境、独影境也。
性境者: 现量所缘之实境。密切性理,不失真范。
带質境者: 能缘之量与所缘之境,中被混杂,性理有亏。
獨影境者: 比量或非量所缘之假境,并无实际,只属法尘。
五俱意识与定中意识所缘相分,多属[性境] 若带障碍时,则属带质境,散位独头之相分,恒属独影境。
三界轮时易可知
三界者,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也。众生意识用事,广造善恶诸业,三性种子执藏于心,挨次成熟。善种盛者,生人天,恶种盛者,生鬼,畜,狱。长期轮迥不息,易可知者,理甚明显易知也。
相应心所五十一
相应者;契合之谓:有显密二义; 心王心所契合机宜,连类而起,即显义也。三密加持契合真理,大用顿现,即密义也。颂文乃显教立言,故相应二字只属前义。
心所本来甚多,在显教修行范围内可约分为五十一种。
第六识皆得与之相应分隶六类:
(1)编行心所五,即作意,触,受,想,思,巳见第一颂释。
(2)别境心所五,即欲,胜解,念,定,慧,亦见第一颂释。
(3)善心所十一,即信,惭,愧,无贪,无嗔,无痴,精进,轻安,不放逸,行
舍,不害,均见第一颂。
(4)根本烦恼心所六,前三种即贪,嗔,痴。己见第一颂释。后三种补述于下。
(一)慢:偏重自身轻视他身
(二)疑:对于事理未能决定
(三)见:于诸事理妄起成见
见又分五项:
(一) 身见。
(二) 边见: 执断执常
(三) 邪见: 误信魔外
(四) 见取: 坚持妄见
(五) 戒取: 拘泥戒条
(5)随烦恼心所廿。本类内分大中小三项。大随烦恼八种。即昏沉,掉举,不
信,懈怠,放逸,失念,散乱,不正知。中随烦恼二种即无惭,无愧,均
见第一颂释。小随烦恼十种补述于下:
(一) 忿: 不满现境, 愤然发怒。
(二) 恨: 积忿于心, 怀恶不息。
(三) 恼: 忿恨填胸, 触境即发。
(四) 覆: 隐藏己过, 不愿坦白。
(五) 嫉: 见他顺境, 已心不甘。
(六) 悭: 自私自有, 应施不施。
(七) 诳: 诈称有德, 冀获利誉。
(八) 谄: 曲意迎他, 不顾卑污。
(九) 害: 心失慈愍, 滥损有情。
(十) 骄: 恃己顺境, 态度骄傲。
(6) 不定心所四。此类心所,或善或恶或非善非恶。固不定,复非诸识所定有如
偏行。亦非诸地所定有如别境,故另立一类。其要如下:
(一) 悔: 於己作事, 自觉不应。
(二) 眠: 身疲心昏, 休憩五识。.
(三) 寻: 於意言境, 粗浅寻思。
(四) 伺: 於意言境, 精细伺察。
悔由强思加行而起。眠由肉体休息而然。欲界众生皆有之。
寻到初禅大梵天而止。二禅以上寻伺皆不行。以无意言境为所缘也。
善恶诸心所只就修行上言之,世俗善恶不赅摄也。
<1>不论何时何地何识何性(善恶等)必起现行谓偏行。
<2>于识于时非必现行谓之别境,如欲在舍受之境则不生,胜解在犹豫境则不生,念在未经历境不生,定在不专注境不生,慧在不能简择不生。
<3>能生起善法者谓之善,十种善法(十一种中除轻安) 有一现起,余九亦得与之俱起,别境亦善法,但不与余善俱起,故另立一类,宜名别善。
<4>不明凡夫染法中原有净法谓之无明,简称曰痴,由无明故,对于染法起贪嗔慢疑诸见,不能解决众生世界之来由,是疑之最大者,慢疑见依分别生,唯意识有之。前七皆具曰大随,前六皆具曰中随,第六独具曰小随。小随由强思分别而起,故亦唯意识有之。
大随特具三义:
{1} 同类八法者犯其一,余七亦不能免(无明必同起) 此名自类俱起。
{2} 偏行于两种染性即不善性及有复性,此名偏染二性。
{3} 偏行于七转识中一切染心,此名偏诸染心。
中随只具一义,即自类俱起,同类二法若犯其一,余一亦不能免,悔眠唯与意识俱(眠时前五识已息,故不相应,又前五不能起强思加行,故与悔亦不相应)
善恶临时别配之
世间所谓善恶二性,是相对法。在出世间,殊无恶性之名,唯有绝对善性而已。
此绝对善,乃完善之善,斯为真善。内含四义: 所谓真常、真乐、真我、真净是也。
自性永不变迁,谓之真常。
自性运用自在,谓之真乐。
自性遍现十方,谓之真我。
自性脱离垢染,谓之真净。
依自性据点分播法流,与世间法结合,若能不被缠缚,原不失出世间真善
本性,因有所住著顾此失彼,斯入无明区域。真常变为无常,真乐变为苦恼,真我变为假我,净法变为染法。从而真善变为不善,烦恼随烦恼诸名连类而生,世间所谓恶性指此。在不善诸心法中,有能发生厌离之想,加之以进修,则展转出现别境等善心法,世间所谓善性指此。此等相对善恶法,意识皆能与之相应,
但须待机缘而后行,故曰临时别配。
五颂
性界受三恒转易
出世间清净法,唯属绝对善性。自无转易可言,世间杂染法善恶中三性,则在意识中变迁不已。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众生,于未脱离染之前,意识随时随地而异,
偏行中之受心所,约身有苦乐舍三受,约心有忧喜舍三受,皆随事影响所依之意识,是谓性界受三恒转易。
根随信等总相连
根者,根本烦恼也。随者,大中小三种随烦恼也。信等者以信为首之十一种善法也。旧注谓等字统摄善,偏行别境不定一切心所而言,是不然果如所说[信等]
二字作[善等] 遮于文理相顺然仍未能确指其具摄善,偏行别境,不定三类。必欲具摄颂文应作一切心所总相连矣。
五十一心所中,偏行五种,固必俱起。其余一切心所。亦必仗偏行为领导焉。别境五种,不定四种。虽云皆得单独出现,仍须与偏行俱起也,根随善之起,除与偏行俱外,又各有连类相引之道。颂中总相连之义指此,今分段述要如下:
甲、善类
<1>信、惭愧、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精进、不放逸、行舍、不害十法中若有一法现起,余九法种子必同时活动
<2>轻安一法若现起,前十法种子亦必同时活动。前十法不能引起轻安,但轻安必能引起前十。
乙、根本烦恼类
<1>无明(即痴) 一法若起,八大随烦恼(昏沉、掉举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)
种子必同时活动。从六尘观事而执着之谓之痴。以未明清净心法故,亦称无明。
<2>贪慢疑见四法中若有一法现起。无明及八大种子必同时活动。
<3>嗔一法若现起无明八大二中无惭无愧种子必同时活动,首条固以无明与八大相
连,后二条亦必与无明八大条相连(末条更连二中)。
别境云欲,谓一法率尔,出现欲求其详也,经过寻伺等行及得胜解,以后续加返忆谓之念念之专能成定,由定能生慧,五法顺次起,非同时故非互相俱起。不定四法,尤无俱起之理,但非顺序,故另立一类。
深信净法,自然与余九法相连,余九法中有一法得力,余亦不舍离(行舍者,不住于相之义,为十因之主)
前属十因,轻安属果,果必具因,因非能具果
一向六尘追逐,痴相立起,八大随烦恼其始各随缘发生,习之既熟,恒与痴相连系不去,故痴心一起,八种子必俱起,乘机现行(但现行非必齐发)。贪慢疑见皆因痴,有痴已俱起,八大自然相连,嗔忽起时,杀身尚不顾及,当然渐愧全无。
丙、随烦恼类
<1>大随八法中,若有一法现起,无明及余七法必同时活动。
<2>中随二法中,有一法现起,余一法及无明八大种子亦必同时活动。
<3>小随诳谄害三法中,若有一法现起,无明八大种子亦必同时活动。
<4>小随忿恨恼嫉覆悭骄七法中若有一法现起,无明八大二中种子必同时活动。
首条因以八大与无明相连,余三条亦与无明相连但<3> 条与二中无关。无明已与八大相连,故八法任现其中一条,余必同时活动。惭愧对内外教而异名,所依体则一,故彼此相连,此二法原由痴得来,故痴及八大一概相连。
忿恨等小随烦恼中之严重者,故兼与二中相连。
动身发语独为最
由六尘引起之意识对境分别后,若不加以应付,随起随灭,於阿赖耶识初无影响,应付者,则继续运用[思心所]
而进展之。以思为造作之主动力也。进展程序有三:
<1>审虑思:于对象内容加以审察考虑,或粗略或精详则无一定前属寻心后属伺心对于
赖耶识影响仍微
<2> 决定思:审虑既毕。继以拣择,从而决定其计划,是谓意业。业也者,计划既已决定,当时奋起一种势力直透赖耶成为一种因素(亦称种子)者也。
<3> 动发思: 意中既具计划,而启其实现,须仗身语二业助成之。语业者,籍言说发表其意见也,身业者,籍动作实行其意见也,故称动发者,动身发语之谓。
三种思力,皆挟拣择慧而俱行,审虑思为进展第一阶段,尚未成业,决定思为进展第二阶段,则建造业基础。动发思为进展第三阶段,达到造业最高峰。颂云独为最指此。
身业不正者:以杀盗淫为首
口业不正者:以妄言绮语恶口两舌为首。
意业不正者:以贪嗔痴为首。
正者反是, 此关拣择慧之善恶也。
引满能招业力牵
业力者,所造业之势力也。约造因为之业因,约感果谓之业果。诸识中之能造因者,唯属前六识带有善恶性之活动,其能感果者,在总报唯属第八识,在别报则属前六识之八无记类者(与有记相对之无记),总报者何,所感牵入五趣或净土之果报身也。别报者何?所感正依二报之胜劣(如寿夭贵贱强弱贫富美丑等)
彼此互异也。
业力引满二名,随大小乘见解而异其义,小乘教义:约造因名引业,约果报名满业。大乘教义,以势力强大之业成熟时,招致众生转现新身,谓之总报,即异熟果。此果现时,能为增上缘,引生其余弱小之业,附托於依正二报中谓之别报。(如小股东附股于公司谓之别报)就总报引生诸余别报而言,名引业,就别报集成依正具备之身而言,名满业。
引满能招业力牵一语,意谓引满二业成熟时,能招致众生被牵入相当生处也。约世间,固随造因善恶牵入五趣,约出世间,则牵入净土矣。(
佛典每言:临终异熟不一,强者光牵,然临终者如意识清醒,能以自力引起所乐之果,而获其较强者非惟下趣。得升上趣,染境亦得转成净境也)。
六颂
发起初心欢喜地
此初地菩萨境界也。一向缠扰於外尘差别染境,未能发现内心平等净境。今始切实证明,欢喜胜常,故名欢喜地。法相宗对于大乘进修阶分五位
一、资粮位:地前十住、十行、十向。三十心属之。此为积集佛道资粮之阶段。
住者,讲解大乘正理而安住于心也(心安理得)。行者,解得正理之后继起实践大乘之行也。向者回向也。即以悲心回向众生,令各入大乘正轨也。住、行、向各分十级,随功行浅深各立也。在此三十级中之行者皆称贤者,诸级总名则
称三贤。
二、加行位:十向告毕,进求亲见菩提心正道,而修四种加行之阶段也。加行行者以
寻思诸法之名、义、自性、差别四事为功夫,至如实了知诸法皆内心所变而终结,是名四寻思观。四寻思观之例以[慈]
法明之。(更以地水火风分明之为佳,明此则知诸法现象从种种和合因缘而生)
(一) 慈之名。 名只随人设施,或名仁或名爱等都无不可,此纯假有。
(二) 慈之义。 慈之含义不一,如仁人爱物敬老慈幼等等皆是。然明其义者不过文字言说,非有现量发生。
(三) 慈之自性。离开文字言说,于亲彻为人时,实现一种仁心,亲彻惜物时,实现一种爱心等,皆现慈之自性之机会。
(四) 慈之差别。对人为仁,对物为爱,对老为敬,对幼为慈,乃至对国为忠,父母为孝等等皆慈性之差别显现,此为对自差别。
上资粮加行二位,在法相宗须经历一大阿僧只劫而后完成。
阿僧祇具称阿僧企耶,义为无央数,或谓1字之下加四十三个零,即四十四位数。
三、通达位:通达二空无我之真理,为登地之先锋。即初见菩提心正道之阶段也,二
无我者,断人我与法我两种分别执也。地即菩萨地,(已见菩提心正道之行者所居地)分十级。
歡喜地
離垢地
發光地
焰慧地
難勝地
現前地
遠行地
不動地
善慧地
法雲地
每地皆分入住出三心,此通达位,只限于初地之入心,此心已断初层所知障之大概,加行位犹属三贤摄,登地之后至于成佛,盖称为圣者。
四、修习位。由初地住心起,至十地出心止,逐层修习妙观,渐次断所知障一部分。
初地入心至七地出心功夫须历一大阿僧只劫而后完成。八地入心至十地亦然。
五、究竟位。断最后所知障,证无上大菩提,从而圆成五智之阶段也,圆满成佛故称究竟。资粮摄加行,详开三十位。通达及修习开十位,加入究竟共四十一位。在他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