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宗专谈唯识,带及余义。识分八类:一眼、二耳、三鼻、四舌、五身、六意,七末那,八阿赖耶。此中法理甚繁。唐玄奘三藏以十二颂括之,堪作后学规矩,故曰规矩颂。初三颂明前五识,次三颂明第六识,又次三颂明第七识,末三颂明第八识。文约义丰详释如左:
初颂
性境现量通三性
对境分三种:
一曰性境,与当趣色法所依体性相符之实境也。
二曰帶質境,表现之色法虽托体性而起,其相则失本来面目者也。
三曰獨影境,貌似色法殊无体性依据之幻相也。前五识之对象以性境为限。
认识对境时,自心之相当缘力称为“量”。缘力与性境符合者,曰真现量,简称現量。缘力引起带质境者,曰似现量,或称非量。当前无性境为所缘。而依因果相关条理推测其境不谬者,曰真比量,简称比量。其推测差误者,曰似比量,亦称非量。前五识之缘力以现量为限。
认识对境时,自心之相当缘力称为“量”。缘力与性境符合者,曰真现量,简称现量。缘力引起带质境者,曰似现量,或称非量。当前无性境为所缘。而依因果相关条理推测其境不谬者,曰真比量,简称比量。其推测差误者,曰似比量,亦称非量。前五识之缘力以现量为限。
识量之中又分三性:与净心相应者曰善性,与染心相应者曰恶性,不属于善恶者,曰无记性(宜名中性)。前五识之心法,三性俱通。
眼耳身三二地居
三界众生分居九地:
一曰五趣杂居地(天人饿鬼畜生地狱五趣摄阿修罗在内)欲界众生分居之
二曰离生喜乐地(初离欲界顿生喜乐)
三曰定生喜乐地(得色界定更生喜乐)
四曰离喜妙乐地(能离身喜唯享身乐)
五曰舍念清净地(喜乐俱舍道清净),以上五地色界众生居之。
六曰空無边處地
七曰识無边處地
八曰無所有處地
九曰非想非非想处地,以上四地,无色界众生居之。
五趣杂居地,五识俱备。离生喜乐地,缺鼻舌二识,后七地则五识俱无。故論眼耳身三识,只以前二地为限。
遍行别境善十一
八种識皆名心王,伴識俱起之心法则名心所。遍行心所分五种,为发生诸識所必需,故前五识恒与俱起。
一、作意:警觉心识令起现行
二、触:心识既起令触对境
三、受:令心领受顺违等境
四、想:令心于境取为对象
五、思:令心攀缘對象理路
别境心所随机缘出现,非诸识所必需,亦分五种,前五识皆得与之俱起。
一、欲:于所乐境希求实现
二、勝解:犹豫理境忽得决定
三、念:曾习之境追忆于心
四、定:于所观境专注不散
五、慧:于所观境能加拣释
善心所为依净离染之心法,内分十一种。前五识亦得与之俱起。
一、信: 净信正道如三宝等
二、惭:发觉净修未能得力
三、愧: 发觉染法未能解脱
四、无贪:六尘顺境无所贪染
五、无嗔: 六尘违境无所嗔恚
六、無痴:六尘事理未尝迷昧
七、精进: 离染归净勇猛进修
八、轻安:调畅身心堪持净法
九、不放逸:防染增净不敢松弛
十、行舍:一切染行无不舍离
十一、不害: 对诸有情无滥伤害
中二大八贪嗔痴
烦恼心所为缠染失净之心法,有根本烦恼与随烦恼(随类引起)之别,根本烦恼心所有六,前五识得与前三种俱起。
(1)贪:贪著六尘可乐诸境 (2)嗔:厌恶六尘可憎诸境
(3)痴:六尘事理每陷迷昧
大随烦恼心所有八,前五识皆得与之俱起。
(1)昏沉:心陷蒙昧,不能活用 (2)掉举: 心向染境,不甘寂静
(3)不信:耽著染境,不信净法 (4)懈怠: 染心尚重,懒于修净
(5)放逸:身心失检,流于纵肆 (6)失念: 当记忆者,每陷遗忘
(7)散乱:心绪纷驰,不能归一 (7)不正知: 于所观境,知解谬误
中随烦恼心所有二,前五识亦得俱起。
(1)无惭:失净趋染,拒他规谏 (2)无愧:起暴恶行,不顾名誉
二颂
五识同依净色根
前五识非能自动,只于内根外境互相结合时,从波浪上认识其活动状况而已。此等状况,颇类浮尘之飞扬,故所感之幻迹,统名(尘相)。分言之,眼所识者为色尘,耳所识者为声尘,鼻所识者为香尘,舌所识者为味尘,身所识者为触尘。此五尘相,概称色法
(色法与色尘异义)。
身外五尘,固称为色法,身内五根,亦称色法摄,但外尘乃色法粗相,内根乃色法细相,此其别也。吾人不知身内原具色法者,滞于身外粗相,不能返照身内细相耳。由遗失细相,通常所谓五根,咸以表面粗迹当之,如以眼球为眼根,耳朵为耳根是也。此表面五根,在佛学则名浮尘根,属粗相色法故。
佛典恒言,根境和合,发生五识,所谓根境,是何所指,不可不加研究。所谓根者,实即自身之内根。未分五门出发时,在身内原融归一体,本来清净,为色法根本。认识此一片清净之相者,小乘教称为根本识,大乘教则名第八识,此色法根本谓之净色根,净色根分门出发与外境结合时,依眼球出者特名眼根,依耳呆出者特名耳根,依皮肤出者特名身根,依鼻孔出者特名鼻根,依口舌出者特名舌根,是名五胜义根,皆以浮尘根为工具。
自身胜义根,由浮塵根出发,他身亦各运胜义根,由各浮尘根出发,彼此联结,掀起波浪。若作意分门了别,复得触受想思四心所之辅助,五识遂各别现起。
若无五胜义根为所依,则无联结外境资格,外境如何活动,于己无分,无由认识,而五胜义皆净色根摄,故曰五识同依净色根。
根境和合之(境)字,即身外同类众生各从净色根分向五浮尘根出发之活动力,以不属于自己身一范围,名之曰境。
九缘七八好相邻
前五识之起,固须偏行心所为辅翼,复须各种[缘][依]支持之,非随时皆得出现也,五识相同之缘依凡七。
(一)根缘。此指浮尘根为缘也。无浮尘根,则工具缺乏,识不能起,如眼球不具,不能见色尘,耳朵不具,不能闻声尘,是其例也。
(二)境缘。此指外境为缘也。外境不兴,内根无所联结,识无从起,如无香境相加,鼻无所辩,无味境相加,舌无所辩,是其例也。
(三)作意缘。此指作意心所为缘也,浮根外境虽现,若不作意令其结合,识亦不起,俗谓心不在焉,视而不见,听而不闻,是其例也。
(四)根本依。此指第八识为所依也。第八识相分,即净色根别名,无此相分为根本,五根别性未由流露于外,与境联结。
(五)染净依。此指第七识为所依也。七识自证分属净,相分属染。依其自证分。所生五识皆现清净色法。依其相分,所生五识皆现杂染色法。
(六)分别依。此指第六识为所依也,无六识俱起。五识虽能出兴,惟感一片性境,无所分别,其能分别为某种形色,某种音声等等,皆六识成之。
(七)種子依。此指内心所具色法种子(藏于阿赖耶中)为所依也。净色根流露于外,若无相当种子与境相应,所感殊无特征.如定中所见胜境,旁人不能共感,即缺乏此等色种也。如随众人入坛,坛中原有特殊净相出现,己乃无所感见,则自心未具此等净种或虽植其因尚未能开发为现行也,此约净土境界言之。
鼻舌身三识,七种缘依若具,皆得偕编行心所随时出现。其在耳识。复须[空]缘,空也者,根境之间无所障碍也。若在眼识,除增空缘外更须助以[明缘],若缺明缘则暗无所见。
颂言九缘七八好相邻者,眼须九种缘依,耳须八种缘依,鼻舌身须七种缘依,七、八、九数目,顺次如比邻也,只称九缘,不称九缘依者,句限七个字,姑以缘字兼摄依字云尔。
合三离二观尘世
香味触三境皆逼近己身,若有物质参合于身上,故曰合三。色声二境,只以波浪颤动自根而感觉之,不妨远离巳身,故曰离二。观者,观感也。尘世者,浮尘世界也。
愚者难分识与根
二禅天以上,五识都无。既无尘相可感,何以三四五地仍称色界,则有内根色法出现也。愚者修色界诸禅,不论升至何地,总觉有色法存在,不知初禅所见尚属前五识摄也,二禅以上则五根摄也。欲界众生只知外色,无从得见内色,尤无根识可分矣。
三颂
变相观空唯后得
智有根本后得之别,根本智者,以法界体性智直彻真如本体,只有惺惺寂寂之致,并无能缘所缘之分者也,实达此旨,即属般若波罗蜜境界。后得智者,从诸识取得经验,汇归于所依体性之中,能变法法别相转作如如总相,复能由总相开出种种别相者也,实达此旨,即属方便波罗蜜境界。就前五识经验言之,眼所见种种形色,融归于一道光相,是谓眼识自证分,耳所闻种种声音,融归于一道响相,是谓耳识自证分,余三识准此,此皆变相观空之初级境界,若得五识自证分,一概融归于净色根总体,不分由身五门出发,唯从脑部开放等同虚空之如如总相,庶称变相观空之高级境界。
实证此境,能将如如色性遍布全身,随缘开出应用法相。是名后得智。真显此智,在常途须八地以上菩萨而后能,以既转染净依为平等性智,转分别依为妙观察智也。
果中犹自不诠真
前五识所依之净色根,在众生界不离因缘和合法(相宗特名依他起性),就吾人立场观之,净色根分向自身五门开放于外,与环境相接时,因我见浓厚,所放根性染净杂出,环境所放,亦复如是,染相互结,返熏自心,益增染种,本来净色根,每被染气侵杂,若所熏染多净少,渐失人趣水平,斯成来生转入三恶趣之因。幸而所熏净多染少,水平提高,则成来生转入天趣之因,善根日胜,渐与如来应化身相接,熏习解脱净种,经无量劫,供养承事无量如来,净种成熟,证解脱果,依前五识转成后得智,能于身心寂灭之顷,顿见夙生所曾供养承事诸如来遍现空中,密如胡麻。虽证此果,只由因缘所生法得来,尚非最后真实境界。
释尊当日在菩提树下实修无上觉四十九天,因感得十方如来齐现空中,自以为已证究竟果位,诸如来却同声警告之云:[汝之所证处,是一道清净,金刚喻三昧,及一切智智,尚未能证知,勿以为足!]
颂云:[果中犹自不诠真]者,证此等觉之果,犹不算究竟真实境畀也。
诠真也,就也不诠,即不算之意,一切智智与一切智有别,一切智乃由前六识转来之后得智。一切智智则究竟果位之根本智也,申言之,一切智由因缘和合法熏习得来,一切智智由体性开显得来。
圆明初发成无漏
此句在显教归诸不可思议,或称不可说不可说。在密教固有可说之处也。密教五相成身观法,行者既证一道清净心时,求诸佛以法力加持,引令向上,诸佛授以彻心明,如理观察,忽感无边如来法流顿入自心,现圆明相。初尚带暗,再加精进,皓然光浩,是谓圆明初发境界,此圆明妙相,原由诸佛妙智集成,不杂众生识量,完全脱离因像所生法,即究竟无漏智之表征。句云成无漏指此。不被烦恼牵引,谓之无漏,大小乘所证均有此道。小乘所证,尚属初级境界(脱烦恼障),大乘所证乃高级境界(脱所知障)。
三类分身息苦轮
苦轮者,生死苦果轮转不止之谓。胜天王般若经(卷一)云: [众生长夜流转,六道苦轮不息,皆由贪爱], 则探究苦轮之因也。众生长处苦轮之中,若无先觉大圣指破迷津,度以慈航,永无停息之日。而能度者,必须先成无漏智,乃入俗无碍。无漏智之致极,即显成所作智。能分身无量,随机化度,但分身虽多,不外三类:
(一)他受用身
由自受用身分出,摄化地上菩萨之佛化身也。所化根基,大略千种。故此类分身,亦有千种,身相庄严伟大,次于自受用身。其所依土,当体就是自受用土,但随根机感见不同而巳。在显教或称此类身型为胜应身,以千种胜相随机感应现也,所化机类,皆自他方来赴(在色究竟天上)。梵网心地戒品之千释迦即此类也。由自受用身分入大日般若及入大菩萨般若共十种三昧,即成十种他受用身,十性两两结合,斯成百种,各分十地摄受诸菩萨,便成千种。集千种胜相于一身,则复成自受用身。
(二)应身
由他受用身分出,摄化地前菩萨及二乘学人之佛身也,根机千万亿种,故此类分身亦有千万亿种,要皆具足三十二相。其所依土,各有相当化境。在显教或称此类身型为劣应身,以俯就众生环境,应现不甚殊胜之相也。所化机类,皆在所居土感得佛出现。(法华经多宝塔品之无量应身,即此类也)。
(三)随类身
由应化身分出,摄化六趣众生之善知识身也。所化机类,不可以数量计。故此类分身亦无量无数,要可约为三十一种,即观音三十二应中除佛身外之诸身也。在密教称等流身。所化机类,各在所参地感得善知识出现(华严入法界品善财所参诸善知识即此类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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