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     研究

第一节 法相宗

世亲继承无著学系,造《唯识三十颂》等大乘论五百部,广博精深;弟子未能遍学,各取部分要理而研究之。传唯识学而作释论者甚众;著名十人,以护法论师为最。唐玄奘游学印度,吸收瑜伽法门要籍;而以护法之学为正宗,糅糅《成唯识论》十卷;堪称得意杰作。上足弟子窥基心领神会,撰《述记》三址卷以发挥之;于是建立唯识专宗。识之所缘,辄成法相;故常名法相宗。此宗专就凡夫杂染法相加以种种分析,以控求所依真如实性。及其相应,则一切法相无非清净。分纵横二方面研究之:

(甲)五位唯识此从横面研究识之类别也;

(1)主要识 能变现法相诸“心王”属之,“眼”等八识皆是。教家名曰“自性唯识”,由此认识实性假相故。

(2)辅助识 能助心王引起法相诸“心所”属之,“思”等五十一法皆是。教家名曰“相应唯识”,假相得此配合乃能应现故(心所者心王所有之附属心法)。

(3)变质识 法相由凝集力变成假质之“色法”属之,“色”等诸尘“眼”等诸根皆是。教家名曰“所变唯识”,由主辅二识合共所变故。

(4)衬托识 心色二法显现时连带衬起之幻相属之,空间时间文义理路皆是。教家名曰“分位唯识”,藉此衬托前三类识之分位差别故。

(5)归本识 一切“无为法”属之,而以“真如”总相为最圆成。本来无相;以识会之,若有其法耳。教家谓之“实性惟识”,“遍计”“依他”(义见首章第四节)真实所依故。诸法现象无量无边,总不出五位范围,就境言之,衬托法最幻,色法较真,就心言之,心王为能缘;心所为助缘。一一观察分明而消归真如实性,是为法相宗瑜伽要旨。

(乙)五重唯识 此从纵面研究识之归源也:

(1)遣虚存实识 遣心外诸境,存心内诸识也。六尘中之法相我相,皆心外境,只是虚影;亟须遣之。认识此等尘相者皆心内识,比较为实;暂须存之。是为初步观法。

(2)舍滥留纯识 舍诸识之“相分”,而留“见分”、“自证分”、“证自证分”也。觉性入识,所觉部分变为“相分”;能觉部分变为“见分”;不落局部见分,唯显心王或心所自性者,名“自证分”(或名自性分)。觉性总体对此等自证分起一种微细净识,则名“证自证分”(或名证自性分)。相分有现于心内者,每与外境混滥,并须舍去。余三分纯属内心,则暂留之。是为第二步观法。

(3)摄末归本识 摄诸识见相二分归于识体也;诸识本体为“王”“所”合成;所开见相二分皆枝末也。逐末则忘本故,摄而归之。是为第三步观法。

(4)隐辅显主识 隐诸识“心所”,显“心王”自性也。心王性每被心所掩盖;故须隐辅显主。是为第四步观法。

(5)泯相证性识 泯依他起诸相,证圆成实性也。心王自性虽清净,仍属“依他起性”摄;须并泯其相,乃能独证“真如实性”。是为第五步观法。五重之中,前四逐步除“遍计执性”,显“依他起性”:虽重重转胜,总不离相。后一乃圆成观法,得入瑜伽之道。若不依此入观;纵然理解甚丰,无裨实益。此宗由窥基传慧沼,慧沼传智周,道望渐逊;经武宗法难,典籍多佚,遂中断。明代虽有著述;义理不称,未堪传承。清季杨仁山居士向日本取回唐著多种,此宗乃告重兴。